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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
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将至,为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安排,让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4〕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于2025年1月18日放寒假,寒假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3日正式上课。各地各校要及时将放假时间告知家长,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切实抓好假期安全工作
(一)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教育
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落实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班级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防踩踏、防诈骗、防欺凌、防一氧化碳中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开展2025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及燃放烟花爆竹风险等方面的安全宣传,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自护能力。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安全伴我行”安全教育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寒假期间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提醒,家校配合共同保障学生安全。
(二)坚决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要在放假前、开学前围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重大风险落实专人盯守,不留死角。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学生公寓、食堂餐厅、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配电室、在建工程、油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巡检。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和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严格出入管理,加大校园安全巡逻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高校要强化留校师生安全教育,提供有温度有质量的后勤服务保障。
(三)持续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各地各校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润心”行动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学生心理健康和生命关爱工作。向全体学生及其家庭公布苏州宣传心理热线65205520等专业心理援助渠道,方便师生家长获得优质便捷的心理健康服务。省教育厅“润心”专班将通过“省名师空中课堂”“润心家长大课堂”等平台,分别播出《过好寒假》《做好开学准备》讲座,各地各校要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动员广大学生和家长及时收看。要适时了解学生寒假学习、生活情况,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开展家访,指导家长如何关注学生心理变化,建立良好亲子关系。开学前后,要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帮助学生适应新学期的学习与生活,开学第一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缓解学生开学压力。
三、科学规划假期学习生活
(一)家校协同丰富假期安排
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凝聚校家社育人合力,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基地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丰富假期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师生在苏州积极体验非一般的“酥”年,感受苏式年味和民俗,传承春节文化和非遗内涵。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积极引导学生坚持规律作息、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有益阅读、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盲目跟风参加社会培训,安排更多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尊重学生的健康情趣,正确看待学生的学业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要及时了解掌握寒假期间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境学生等特殊群体的信息与动向,在学习、生活等方面要及时给予关爱,作出妥善安排。
(二)科学合理指导假期学习
寒假期间,苏州线上教育中心将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名师课程以及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创新推出“2024-2025学年寒假名师系列课程”,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的查漏补缺需求,内容包含学科类、艺体类、科技类、心育类等十余科。各地各校要用好相关优质线上资源,指导学生寒假期间的学习活动,帮助学生全面发展。要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要布置适量的寒假体育作业,帮助学生养成体育运动习惯。精准分析学情,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质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
四、统筹做好各项安排
(一)加强教师管理和教育培训
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化警示教育,严肃查处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积极倡导广大教师在休假的同时加强自主研修。主动关心关爱教师身心健康、成长发展,切实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
(二)从严规范各类办学行为
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常态化督查检查,压实属地责任,开展全程监督,组织责任督学加强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补课、提前开学、提前摸底争抢生源等各类违规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加强行政执法,借助网格化管理力量,持续巩固协同机制,组织开展多部门、多频次、全覆盖的检查巡查,严查快处各类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遵守廉洁纪律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倡导勤俭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四)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执行行政干部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有学生在校期间和重点时段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要加强协同联动,确保突发情况及时高效精准应对处置。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突发事件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安稳处。寒假期间,各直属学校(单位)正职领导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出行。
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抓紧落实本通知精神,妥善安排好寒假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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