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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暑假,这份未成年人骑行安全提示请重视

时间: 2024-07-25 09:20:30 稿件来源:苏州园区交警

暑假进行中,孩子们开心无比

但是家长和交警“操碎了心”

很多中小学生乘坐电动自行车外出

但对于还未满16周岁的学生来说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

       13岁的学生小李骑行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因为分心,与王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经调查,当天小李骑着父亲的电动自行车行至事发路段,他低头看了一眼脚踏板,当他再抬起头时,因车速太快,“追尾”撞上前方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王某被猛烈撞击摔倒在地,因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导致两人头部受伤,王某肋骨骨折。

驾驶电动自行车看似简单

很多需要遵守的交通法规却被忽视

下面来看看常见的违法行为吧

不注意观察、未减速

       某中学生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在路口未观察减速,撞到正在过人行横道线的两名儿童。

       某中学生在路口人行横道线驾驶电动自行车操作不当,未及时刹车,撞到行人。

 

随意变道

       某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时,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随意变道,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违规载人

       三名中学生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十字路口与右侧道路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三人受伤、两车损坏。

 

追逐打闹

       某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时,与同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嬉戏打闹,追尾前方轿车酿成事故。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应当符合使用规范。

再次提醒

暑假是学生交通事故高发期

不让16周岁以下的孩子

驾驶电动自行车

妥善保管车辆

防止孩子偷骑

培养交通安全意识

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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