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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帮孩子上名校为名 “学托”诈骗80万元

时间: 2021-07-24 10:48:39 稿件来源:紫牛新闻客户端

  一到暑假,就是一年一度的升学季。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很多家长的心愿。家长总希望孩子能进入一个好学校,赢在起跑线上,甚至不惜一掷千金。有不法分子就抓住了家长的这一心理,以“有关系、有门路”能让孩子进名校为由进行诈骗。23日,记者从常州市警方获悉, 近日,在泰州泰兴市人民医院病房内,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异地审结了一起“学托”诈骗案。

  常州市民周先生的女儿去年6月小学毕业了,希望能上个好学校。经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介绍,认识了男子曹某,对方满口答应,说有关系能让周先生的孩子进入本市某重点民办中学读书,但是要收取16万元作为交际费用。

  周先生转账后,可是等到了去年9月1日开学这天,孩子入学的事还杳无音讯,此时,周先生才发觉自己被骗了,立即向天宁公安分局局前街派出所报案。

  曹某很快被民警抓获。31岁的曹某,来自泰州泰兴市,是常州一家商贸公司老板。经查,曹某早有劣迹,2018年9月就曾因犯诈骗罪,被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缓刑考验期,他不思悔改,平日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开着租借来的豪车、出入各种高档消费场所,营造出了一种已经走上“人生巅峰”,成为高端、精英人士的人设。不少与曹某交往不深的人见此情景,心中觉得他“本事大、路子多、能平事”。而曹某也嗅出了这其中的“商机”,于是在2019年12月,谎称能让吴女士儿子进常州市某重点初中,骗取了8万元。但其实那次吴女士儿子成功入学,和曹某毫无关系。

  之后,曹某觉得这是条发财的捷径,于是对外声称,有渠道可以百分之百花钱包办入名校,对于中间介绍人,也有一定回报。于是,常州市开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王某、仇某找到了曹某,并开始向家长推销“花钱读名校”来赚取中介费。

  在王某、仇某等中间人的撮合下,去年5月到8月,有多名家长花重金给曹某,请帮忙让小孩读名校。曹某是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短短三个来月,曹某骗到80多万元,因为来钱快,于是整天花天酒地,挥霍无度。等民警将曹某抓获时,80多万赃款基本挥霍一空,光租豪车每个月就是10万元。

  相较于其他诈骗案件,被告人曹某诈骗案情并无太多特殊之处,但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却一波三折,情况频出。曹某花样百出,用各种理由和借口企图逃避法律惩处。前不久,取保候审的曹某自称突发疾病,住进了泰州泰兴市人民医院。为此,天宁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了病房里,异地开庭审结了此案。

  曹某因为过度肥胖,患有脑梗、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这次因为右侧肢体麻木等住院治疗,天宁区人民法院和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等工作人员从常州赶到了泰兴市人民医院。当天,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审判团队预先与医院沟通好,并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庭审方案,将庭审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做了预判。当天一直等到下午3点15分,在确认曹某身体与精神状况适合参与庭审后,这起诈骗案件在病房设置的临时法庭开庭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告人曹某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

  最终结合全案的退赔情况,法庭当庭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万元。检察官也提醒,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入学等事项时,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对一些所谓“有门路、有关系”的人要提高警惕,多一些了解和调查,不要亲信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从为人父母的那一天开始,孩子的教育问题,就成了家中的头等大事,为了能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父母们都是宁可紧着自己,也绝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而正是这种面对子女教育的“不淡定”,让一些骗子有了可乘之机。我们希望家长在面对孩子升学、教育等问题时,多一份理性,多一些淡定,遇到问题通过正规渠道解决,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口中的“托关系、走后门”,摆正心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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